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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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北京高校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推动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落实好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事业改革发展,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二级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员开展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
通过集中学习,党支部要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广泛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师生员工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不足。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述职后,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二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参考依据。
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环节后,要组织对正式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每名党员(含预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1)。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等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支部填写《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附件2),并提交至上级党组织。

(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指导

二级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离退休党委要注意加强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开展组织生活会。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结束后,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将本单位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附件4)和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附件5)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送党委组织部。其余材料由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留存。
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会议组织与服务。对于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等,确实难以面对面参加民主评议的师生党员,经二级党组织审批后,可灵活作出安排。面对面集中开展的,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
3.支部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4.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结果
5.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
(以上附件请到“智慧党建”—资料共享—工作资料栏下载)。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