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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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校内管理机构设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政机关及教辅单位人员总量核定方案》,结合我校党政机关等管理部门和各学院、教辅等单位科级干部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经2020年6月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进行新一轮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科级机构设置的原则

1.以精干、高效为原则,通过机构设置,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2.科级干部职数原则上每科级单位1个,工作量较大的综合性科室可增加1-2个。

3.学院的科级岗位和科级干部职数根据学院规模大小设置,各学院可根据岗位需要及人员条件设学院办公室主任、院党委(党总支)专职组织员、本科教学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等科级岗位。各学院在聘任时可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和人选条件,适当安排1人兼任2个职务。

二、科级机构设置方案

学校党政机关等管理部门、教辅及教学科研等单位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职数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四、科级干部选拔聘任的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

2.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依法办事,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服务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群众威信较高。

4.应聘科级干部者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受聘党务干部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

5.应聘副科级职务者,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6.应聘正科级职务者,一般应担任副科级职务或任八级职员2年以上;或任七级职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本次聘任科级干部的年龄,男不超过56周岁,女不超过51周岁(其中六级职员或具有高级职称者不超过56周岁)。

五、科级干部选拔聘任程序

学校科级干部全部实行公开选拔聘任,其程序为:

1.发文部署。对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发布公开文件,进行统一部署,公布拟聘岗位、任职条件及干部职数。

2.自愿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意愿、个人条件和应聘职位要求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公开选拔科级干部申请表》(附件3),由各拟聘单位汇总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级干部申请汇总表》(附件4),附件3、4均于6月12日前交党委组织部。现任科级干部每人至少申报2个岗位。

3.民主推荐。在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协调下,由各院、部、处、室分别在本单位或相关单位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各单位可灵活掌握民主推荐形式,个别确有需要进行公开竞聘的岗位,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4.个人推荐。个人向党组织推荐科级干部人选,必须认真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5.资格审查。由党委组织部、纪委和人事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规定的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提出拟聘任人选。各单位在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和公开竞聘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要求,提出本单位拟聘任的科级干部人选,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级干部聘任汇总表》(附件5)于6月2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7.组织考察。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拟聘用的科级干部人选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具体工作由各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8.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根据推荐情况及考察结果,对各单位提出的拟聘人选进行研究讨论,决定具体人选。

9.公示。任职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10.聘任。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行文聘任。

六、有关规定和说明

1.各单位(部门)要从推进学校干部轮岗交流和培养年轻干部大局出发,积极为科级干部的“进”和“出”创造条件。在同一岗位上任科级职务满六年(含任副科和正科)或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九年(含任科级职务和科员)的,原则上应在不同单位(部门)之间或同一单位(部门)内不同岗位之间交流。

2.经学校选派参加校外有关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其挂职经历可视作校内相同任职经历。

3.参加竞聘的现任科级干部,未被聘任或降级聘任的,按新聘任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也鼓励其重新回到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第一线。

4.现任科级干部因年龄原因不再参加本次聘任的,保留原职级待遇直至退休为止。

5.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干部人选,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免除其职务。

6.科级干部聘期四年,聘期内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7.有关工龄、年龄及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七、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本次科级干部公开聘任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2.科级干部公开聘任工作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

3.参与干部聘任(推荐)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评价和反映每位干部的情况,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切实完成好本次干部聘任工作的各项任务。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政机关等管理部门及教辅等单位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职数一览表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学科研单位科级干部职数一览表

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公开选拔科级干部申请表

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级干部申请汇总表

5.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级干部聘任汇总表

(以上表格可登录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干部相关下载)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30号关于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doc